时间:2026-04-28
作者:
阅读 26次
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鉴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国家编码信息及生产企业药品信息进行了变更,经审核,现同意对涉及的相关药品信息予以变更,具体名单见附件。
如涉及国家药品代码ATC分类发生变更的,请各生产企业及时至市药事所申请变更。
附件:1、国家码信息变更明细表
2、企业名称变更明细表
3、通用名变更明细表
4、规格包装变更明细表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4年4月22日
转载自:https://www.smpaa.cn/xxgk/gggs/2024/04/24/13385.shtml